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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变严?
  • 来源:原创
  • 作者:快贷网
  • 浏览量:6381
  • 时间:2020-09-08

摘要:最近关于南京公积金贷款的一条消息激起一阵不小的水花,消息显示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必须要提供借款人及配偶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对于因客户更换单位公积金发生公积金迁移断缴未进行位图调整的一律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最近关于南京公积金贷款的一条消息激起一阵不小的水花,消息显示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必须要提供借款人及配偶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对于因客户更换单位公积金发生公积金迁移断缴未进行位图调整的一律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变严?

此消息一出,很多人表示自己的买房计划被打乱了,为什么公积金贷款条件变严格呢?消息称因为今年大环境的形势走向,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量大,远超缴存额,资金供给出现问题,因此需要控制条件。

乍一看,此消息有板有眼,真实性颇高,但是南京公积金中心已经作出辟谣:虽然目前南京公积金确实存在阶段性不足的问题,但仍只需要缴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所以小编在此特别提醒南京的小伙伴,千万不要被假消息蒙蔽了双眼哦,公积金贷款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原计划进行,如果你对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存在问题,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申请公积金必须具备申请资格,这里主要针对申请公积金进行购房的朋友: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预售商品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5.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如果你具备申请资格,就可以开始准备申请资料了,申请资料包括:

1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原件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了解清楚自己的贷款资格和所需资料,能够为后期贷款省下不少时间,要知道,很多人在申请过程中常常因为资料的问题做重复性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千万要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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